关于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29 浏览次数: 54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1、202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及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培养单位初审研究生院复审,943符合科研创新基金申报条件经评审专家评议公示无异议,“同频共振还是各行其道?——中国人工智能企业成长路径的组态研究”等321项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获准立项。为切实做好我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研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

1.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书规定的内容进行研究结项成果需与立项内容相关申报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结项的主要依据。项目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

2.项目执行期间,重点项目须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校定C级(或校定C级以上)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一篇以上;一般项目须以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校定D级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一篇以上

3.结项成果均需注明“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项目批准编号)”,未注明项目批准编号的成果将不予以结项申请

4.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填写《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并经导师和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时须提供相关成果原件原件由培养单位审核、复印件复印件研究生院留存及中科院JCR分区论文收录引用检索报告

5.结项成果认定参考科研处最新《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参考目录》,采用同行评议进行评审

6.在外文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均须经过同行评议。外文论文认定参考的SCI期刊和SSCI期刊分必须同时满足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科学计量中心和科睿唯安公司发布的JCR期刊分区标准,SCI、SSCI分区基于上一年度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中科院JCR分区)和科睿唯安JCR分区报告

7.被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等主管部门或单位列入预警或黑名单的学术期刊刊载的学术论文,经同行评议,提交专家审定降级认定或不予认定。

8.发表的短论、译文下调一个级别予以认定。

9.资助经费于结项时根据结项成果和项目等级,一次性全额拨付至项目主持人个人账户。

二、项目成果

1.凡创新基金资助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安徽财经大学和项目研究本人共同所有

2.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成果不再按照《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3.项目成果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生院有权追回奖励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望各项目主持人在导师的指导下,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指导教师及导师组加强指导,培养单位对项目研究进度强化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立项名单.xlsx

   

 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229